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述评丨锚定“走在前、开新局” 奋力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

2023-01-12 09:49 齐鲁网

锚定“走在前、开新局” 奋力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述评

五年砥砺奋进,绘写壮美画卷。过去的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也是山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一路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不平凡的履职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现了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书写了为民履职的高分答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方向关乎全局,思想引领未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五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山东视察,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山东发展把舵领航、指引方向。

聚焦发展大局 

积极主动履职尽责

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人大工作要牢牢把握、全力服务的大局,也是谋划和推进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自觉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为更好担负起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人大职能,打出“立法组合拳”,接续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审议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两湖一水一洲”地方立法构建起了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的“四梁八柱”。沿黄九市协同立法共保“黄河水”,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努力下,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主题协同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向海图强,筑梦深蓝。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推动胶东经济圈五市同步立法规范海洋牧场管理,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局”的立法协同,在全国打造了海洋牧场立法的山东样板。

从黄河立法“九市协同”到海洋牧场立法“五市协同”,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到抗击疫情……本届以来,面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人大常委会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伸出肩膀扛起人大责任。

2020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制定出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和全国首件省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全省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路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连续三年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改革创新进行制度设计,对法规草案累计修改三十多稿,条例经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于2019年7月出台,成为全国首件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地方立法。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有9件法规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首件”,“全国首件”现象的背后是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守正创新的坚实支撑和依法履职的务实担当。

积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山东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丰富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山东实践。

立法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对公众参与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再造,从立法动议、立项、起草、审议、通过、评估等环节加强公众参与方式,强化惠民立法,实现了让人民参入进来为自己立法。如为了保障“一老一小”的利益,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系列法规。夜间有人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进行“飙车”“炸街”,给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安宁带来了很大危害,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立法需求,制定了《山东省机动车改装和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该项立法坚持靶向精准施策,人民群众反响良好。为让每一件法规都装满民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青岛市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并通过《山东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加强全过程监督,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的各方面各环节。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圆满完成了各项人事任免任务,及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7人次,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259人次。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围绕打通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建成7500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等履职平台,探索推出“千名代表听民声”“码上找代表”“议题式公开接待群众”等新型履职方式,这既是对人大代表“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生动诠释,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印证。

坚持人民至上

彰显深厚为民情怀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2022年4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潍坊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这是常委会连续第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监督,连续五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专题询问直面问题不走过场,引入第三方评估……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彰显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实步伐和扎实作风。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生态领域制定或修改了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将“绿水青山”写进法规、照进现实。

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七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多项工作为“全省首次”:首次建立“执法检查问题库”,做到检查奔着问题去;首次采用云视频+5G通信技术开展执法检查,探索人大监督新路径;首次邀请省监察委员会、省检察院等全程参与执法检查……经过多年实践,常委会探索形成了“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新模式,不断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深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把公共财政置于阳光之下,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责。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化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为守牢人民“家底子”,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省市县三级联动,连续四年听取审议四类国有资产报告,今年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实现四类国有资产报告和审议监督全覆盖,向群众交出明白账、放心账。创新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顽疾,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

围绕食品安全、民生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相关法规制度“废改立”,做好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同时制定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在当时全国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中尚属首例;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审议通过老年教育条例,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实干笃行,扎实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廖亮 王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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