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率 最高奖励200万元!

2022-12-02 10:03 ​济南人社

申报对象奖励

1.驻济高校自主或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培养与济南产业发展紧密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的主要培养单位;

2.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率比上年度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率增加的驻济高校。

支持政策

1.支持驻济高校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自主或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培养与济南产业发展紧密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按硕士3000元/生、博士5000元/生给予主要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

2.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率(以上年度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率为基础)每增加1个百分点,给予高校20万元奖励;增加5个、10个百分点以上,一次性分别给予高校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

每年下半年申报1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联系处室:高校联络服务处0531-51708435

精彩推荐